利达股份股吧(利达光电股份)
11月23日,利达股份(833329)因不符合创新层公司治理要求,收到保荐券商信达证券风险警示。
公告显示,公司于2017年9月11日在股转系统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辞职)。公司董事会收到于先生的函件。董事会秘书于安于2017年9月7日提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利达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属于股权转让制度创新企业。根据股权转让公司2016年5月27日发布的《分层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二)项规定,创新级企业董事会秘书应取得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公平传输系统;第十五条规定,创新级公司未达到创新级公司治理要求且持续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的,自认定该情况之日起20日内直接调整为基础级。
信达证券指出,利达原董事会秘书于安于2017年9月7日辞职。自于安辞职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聘请任何董事会秘书。新任董事会秘书。若利达股份不符合创新级公司治理要求且持续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的,将由创新级转为基础级。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未来可能面临由创新层转为基础层的风险,保荐券商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三板网上获悉,利达于2015年10月15日在新三板挂牌,主要从国外进口废旧饮料包装材料进行综合回收、分离利用,生产干基商业产品纸浆和再生聚乙烯塑料。米。
本文来源于新三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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