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14日电(记者刘辉 姚俊芳)中国证监会14日发布公告,将就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特别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挂牌新三板精选层,满足精选层公司持续融资。要求,规范入选企业再融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监会信息显示,新规突出精选层级特点,构建适应中小企业需求的可持续融资机制。按照“小额、快捷、灵活、多元化”的理念,形成了独特的制度安排。

具体来说,发行方式有多种。选定的公司可以向未指定的公开发行教育合格投资者或特定目标。发行要求适度包容,上市期间若存在一些监管缺陷,可在相关情况解除或影响消除后发行融资。发行机制灵活,对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强制保荐和承销。同时推出授权发行、自营发行等机制,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新规明确了发行条件和要求,合理限制了发行数量。要求发行人单次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股本总额的30%,发行涉及收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原股东配股等情况的除外;若发行人向原股东配股,则配股数量为拟配发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配售金额。先前总股本的50%。

同时,发行人要合理确定募资规模。发行人应当根据前期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充分披露对外募集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对于大额金融投资等情况,要求中介机构审慎出具核查意见。

此外,新规还明确了定价原则、限售安排、战略投资者界定等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