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主体责任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工作的通知》(农中发[2020]2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确定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的通知》根据《关于推进农业种质资源单位登记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126号)要求,经经公开申请、材料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结果评价并向社会公示,广西首个自治区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名单获批(具体见附件),32家单位自治区农科院等被确定为农科院依托单位种质资源保护并承担相应种质资源保护的主体责任。

这是一则公告。 \u2002

附件:第一批自治区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名单\u2002

广西农业农村厅壮族自治区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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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