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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情况及核查情况
2021年5月28日(T-3)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截至2021年5月28日(T-3)15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收到475名网下投资者管理的9,704名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显示,报价区间为3.96元/股-15.30元/股,拟认购股份总数为116,359.9百万股,认购倍数为4,563.67倍。所有投放对象的报价详情请参见附件《初步询价及报价》。
(二)剔除无效报价
经京华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线下投资者管理的公司有6家。九个放置对象s未按《预询价及晋升公告》要求提交承诺书及其他相关关系核实材料。上述相关配售对象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并予以淘汰。此类放置对象的列表显示在附表“初步”中。 “询价及报价状态”中标记为“无效报价1”的配售对象; 2名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名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管理办法》及《预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配售,在此情况下,上述相关配售对象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被淘汰。对于标记为“无效报价2”的投放对象,此类投放对象列表见附表《初步询价及报价情况》。
排除上述无效订阅后配股报价中,共有474名网下投资者管理的9693名配售对象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参与条件,报价范围为3.96元/股-15.30元/股,合计拟认购股份数量为116,227.9百万股。
(3)剔除最高报价
1.剔除情况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上述无效报价情况经询价,属于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的报价依据为建议申购价格从高到低,相同建议申购价格按照配售对象建议申购数量从小到大排列,相同建议申购价格相同。认购数量以申请时间为准(申请时间以记录为准)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ds)晚间至凌晨,相同的建议申购价格、相同的建议申购数量、相同的申购时间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对象的顺序从后到前排序,报价最高的分配对象的报价被淘汰。淘汰的申购金额不低于合格网下投资者申购总额的10%。当拟淘汰的最高申购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该价格的申购不再被淘汰。排除部分不得参与线下认购。
其中,拟认购价格高于5.35元/股(不含5.35元/股)的将被淘汰;拟议的订阅者iption价格为5.35元/股,申购数量等于1200万股,申购时间晚于2021年5月28日14:57:16:281(不含),配售对象全部淘汰;建议申购价格为5.35元/股,申购数量等于1200万股,申购时间也为2021年5月28日14:57:16:281。配售对象中,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自动生成的放置对象会按照从后到前的顺序进行消除。上述过程中共淘汰969名配售对象,对应的拟认购股份总数为116.237亿股,占本次剔除无效报价后拟认购股份总数1162.279亿股的10.0008%。初步询问。
排除部分不得参与线下、线上认购。具体淘汰条件请详见附件“初步询价及报价情况”中“高价淘汰”部分。
2.淘汰后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及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438家,配售对象8,724人均符合《初步询价》规定的网下投资者参与条件剔除无效报价及最高报价后,本次发行剩余申购报价总数为10,460.42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回调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4,102.61倍。< /p>
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的详细报价请参见附表《初步询价》,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申购情况价格和相应的计划认购数量。报价情况”。
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四)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后不含拟认购总额后,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状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基金情况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5.29元。提高需求、承保风险和其他因素。 /分享。
该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归属按中国会计准则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除以持股净利润计算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
(2)11.99倍(每股收益按发行后经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2020年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按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损益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计算);
(3)17.30倍(扣除每股收益)经中国会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审计)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计算);
(4)15.98倍(按2020年每股收益除以经都精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按发行后总股本核算标准)。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后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基金、企业年金基金等保险基金报价中位数与加权平均值中的较低者。
(五)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流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流程
剔除报价最高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等因素剩余报价及拟认购数量、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融资需求、承销风险等。发行价格经协商确定为5.29元/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本次初步询价中,1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35名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5.29元/股。 , 是无效报价。具体名单详见附表“初步询价及报价情况”,标注为“低于发行价”的配售对象。
申购总额中扣除报价最高部分后,申报价格不低于5.29元/股的配售对象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422户,管理配售对象数量为8,589户,有效申购总数为102,984.2百万股。具体报价信息见附表“初步询价及报价”,并注明“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带vali的分配对象d报价可以且必须按照发行价参与网下申购。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核实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情形,投资者应当按照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予以配合。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及其他工商注册信息、安排实际控制人约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果拒绝配合核查或者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上述禁令的。不符合配售条件或经核实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配售。
(6)比较与可比公司行业市盈率及估值水平相符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行业为“汽车制造(截至2021年5月28日(T-3),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汽车制造(C36)”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金属制品行业(C33)”。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6.99倍,“金属制品行业(C33)”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7.35倍。
截至2021年5月28日(T -3),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1年5月28日;
注1:尾数是否存在差异市盈率计算中的数字因四舍五入所致;
注2:2020年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EPS=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的净利润nt 2020年非经常性损益/T-三日总股本;
注3: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可比公司中,金华机械、三阳轴业上市公司新三板市场。股票交易不活跃,因此不纳入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注4:金洪顺的异常值和负值被排除在平均市盈率的计算过程中。
发行价格5.29元/股对应发行人2020年较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稀释市盈率为17.30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新市盈率、1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可比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风险发行人的股价将未来下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做出理性投资决策。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及发行结构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3834万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83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会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15,334万股。
周四e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本次发行不对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进行战略配售,若发行价格超过最高淘汰线下投资者中位数与加权平均数的较低者报价后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剔除最高报价后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涉及保荐机构的子公司将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91.7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5.00%。根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会参与战略配售,本次最终不会安排战略配售发行。首次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差额191.7万股已返还网下发行。
线上线下回调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回调后网下首次发行数量为2741.4万股,占发行量的71.50%;网上首次发行数量为1092.6万股,占发行量的71.50%。发行量的28.50%。最终线下,网上发行总股数为3834万股,线上线下最终发行股数将根据回调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状况以及可比公司估值水平。 、融资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经协商确定收购价格为5.29元/股。
(四)募集资金
如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0,281.86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3,579.45万元(不含增值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6702.41万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线上线下申购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日(T日)15:00。申购完成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决定是否于2021年6月2日(T日)启动回补机制,并调整网下和网上发行规模。回补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始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始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criptions/回拨前的在线发行数量。
回拨机制具体安排如下:
1.本次发行最终不会向战略投资者配售。
2.线上线下均获得全额认购时,若线上投资者初始有效认购倍数不超过50倍,则不启动回补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始有效申购倍数不超过50倍且不超过100倍(含),回调比例应由线下转至线上,回调比例为股数的10%公开发售;网络投资者首次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调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回调后网下无限售期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0%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于网下发行部分,线下投资者采取比例限售。上述回调后,这10%的限售股将计入网下无限售期发行数量。
3.若网上申购不足,可向线下投资者回调发行。线下回调后,若有有效报价的投资者仍未足额认购,则暂停发行。
4.若线下发行未获全额认购,不足金额将不转回网上发行,并暂停发行。
如发生回拨,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1年6月3日(T+1)在“大连德迈精密科技”进行回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创业板在《关于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的公告》(以下简称“关于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的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不存在流通限制,且因限售期安排,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可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分配给其的股份数量的10%(四舍五入)。限制期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计算。自日期起 6 个月。即各配售对象配置的股票中,90%的股票具有无限售条件,自该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交换; 10%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间自已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时,无需填写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锁定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网下禁售期安排。 。
(七)本次发行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认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发生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突发事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并修改发行日程;
3.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发生故障或不可控因素时禁止线下投资者利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请线下投资者及时联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八)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3.战略配售
(一)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本次发行不安排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进行战略配售。例如,发行价格超过线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后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基金、企业剔除最高报价后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年金基金、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价中较低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策略本次发行的发行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二)战略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较低者为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基金报价的中位数或加权平均数。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资者进行战略配售。根据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会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三)战略配售股份回调
根据2021年5月25日(T-6)公告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首次发行数量战略配售股份191.7万股n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5.00%。最终,没有战略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最终战略配售金额与初始战略配售金额差额为191.70万股转回网下发行。
四.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本次网下询价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422户,托管数量配售对象为8,589股,对应有效报价总额为102,984.2百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以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和有效申购数量。
(二)线下申购
已提交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期间有效报价须参加线下申购。
1.参与网下申购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应于2021年6月2日(T日)9:30-15:00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输入申购订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等信息,其中,认购价格为发行价5.29元/股,认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提供的有效报价对应的“拟认购数量”。所有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网下投资者应一次性全部提交。持有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申购后,即视为已向发起人发出正式申购要约或(主承销商),具有法律约束力。
2.有效报价配售对象须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的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号(深圳)、银行收付账户必须与在证券业协会登记的信息一致,否则申购将被视为无效。因填写信息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信息不一致而造成的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承担。
3.线下投资者2021年6月2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4.线下有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如不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应当公告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网下申购、持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网下预配股份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5月25日发布的《预配股份说明书》进行预配股份。 2021 年(T-6)。根据《询价及推介公告》确定的初步配售原则,网下发行股票将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将于2021年6月4日(T+2)公布初步配售结果,并在《线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
(四)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2021年6月4日(T+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公布《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业绩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包括本次预配的网下投资。投资者名称、各配售线下投资者报价、各配售对象申购数量、各配售对象初始配售数量,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认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有关建议认购金额的投资者信息。奥克上述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配股缴款通知已送达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
(五)认购资金缴纳
1. 2021年6月4日(T+2日)8:30-16:00,已取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站投资者应将申购资金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银行账户全额划转至根据发行价格和分配给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股份数量,在中国证券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专项发行账户内进行登记。认购资金应于2021年6月4日(T+2日)16:00前到账。当日16:00之后收到的订阅将无效。
认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认购将被视为无效。请投资者关注资金在途的时间。获得预配的网下投资者未按时足额缴纳申购费的,视为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申购金额计算
各配售对象应付申购金额=发行价格×初始配售金额。
3.认购资金支付及账户要求
线下投资者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转。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将导致配售对象分配的新股失效。 。
(一)线下投资者划转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位,否则分配给配售对象的所有新股均无效。若同一日发行多只新股时出现上述情况,则分配给配售对象的所有新股均无效。
(三)网下投资者划转认购资金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申购对应的股票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1007”。如果没有注明或者备注信息不正确将会导致转账失败。
(四)深圳分公司开立网下发行专用银行账户,用于归集配售对象划转的认购资金。配售对象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银行账户属于下列银行系统的,认购资金应当在同一银行系统内划转;如果银行账户 o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配售对象不在下列银行系统的,认购资金统一划入工行网下发行账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线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注:以上账户信息如有更新,以信息以中国结算官方网站公布。您可以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信息-银行账户信息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用账户信息表”查询。
(5)若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若认购资金不足,同一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所配发的所有新股均无效。
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按照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证券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全部初始配售的新股作废,相应的作废认购股份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当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低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时,将暂停发行。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配售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定最终有效配售对象。初始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费用的,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为违约行为,并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如有违约行为,将报告中国证监会、证券业协会正在中国备案。
5.若初始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金额大于初始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金额的,中国证券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于2021年6月7日(T+3)公告,将可退还的认购金额退还给配售对象。配售对象至原转账账户,可退还申购金额=配售对象已缴纳的有效申购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的申购金额。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资金在冻结期内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7.同一配售对象同一日配售多股新股的,每股新股必须足额缴付,并按规定填写备注。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的,全部新股当日分配给配售对象的股份将失效,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人:京华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及承销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示:本次发行后投资者持股比例达到发行人总股本5%(含5%)以上的,须及时履行自身信息披露义务。
3.已参与线下报价、申购、配售的配售对象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线下投资者举报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关联账户,对配售对象参与网上申购情况进行监控。
4.违约处理公告: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获得预配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费的,将被视为违约,公司将予以处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应当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创业板、科创板、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配售对象违规数量合并计算。纳入限制名单期间,相关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创业板、科创板、上交所主板、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IPO项目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选定层次上市。线下查询、订阅。
5.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新股。 。若因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将按照申购当日的通知办理。
(二)网上发行数量及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1092.6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202年6月2日9:15-11:30、13:00-15:00)认购“德玛士”1092.6万股1(T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的唯一“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5.29元/股。网上认购的投资者须按照发行价格认购。
(3)订阅缩写及代码
订阅缩写为“Demax”;订阅代码为“301007”。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证券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在中国证券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2021年5月31日(T-2))最近20个交易日(含T-2)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及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发行人必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禁止的除外)c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认购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完成交易并开放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以2021年5月31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日均值计算(T-2) 股票和非限制性存托凭证市值的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立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仓市值。如果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则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将合并计算计算出来的。确认同一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原则是证券账户登记材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姓名”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相同。证券账户注册信息以T-2结束时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的市值按照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票数量乘以相应的收盘价计算。投资者可在线认购的金额根据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新股申购。市值每5000元可申购1个,不足5000元可任意申购。不计入认购额度。每个认购单位为500股,认购数量为认购数量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数量不得超过按市值可认购的股数上限及当时网上首次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0,500股。 。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市值合并计算为投资者持有市值,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市值合并计算计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证券公司客户专用资管账户和企业年金账户,若证券账户注册信息中的“账户持有人姓名”与“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相同,则按证券账户分别计算市值和一部分将计算订阅的参与度。不合格、休眠、注销的证券账户的市值不予计算。非限售A股的司法冻结、质押,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不影响证券账户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订阅规则
1.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之一进行认购。凡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不再允许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则网上申购部分无效。
2.每个认购单位为500股。超过500股的金额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初始股数的千分之一回调前网上发行,即不超过10500。分享。
新股申购数量超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限额的,深交所交易系统视为无效,并自动取消;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申购额度的申购,深圳分公司将取消超出部分。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只能使用具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投资者首次申购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市值的证券账户视为有效申购,并使剩余的订阅失效。加工;每只新股都是被起诉,每个证券账户只能认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新股申购的,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投资者首次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为无效申购。
4.不合格、休眠、注销、非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网上发行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证券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予以作废。
(六)网上认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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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开户登记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证券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卡并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
2.市值计算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必须完成e 2021年5月31日(T-2)之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在深圳市场持有的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立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仓市值。具体市值计算标准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于网上申购日2021年6月2日(T日)前联系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流程
申购流程与二级市场购买深交所上市股票相同。网上投资者可以利用市场认购时间内持有的价值数据(认购委托将于2021年6月2日(T日)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网络各证券公司进行。
(1)本人委托投资者时,须填写认购委托单全部内容,并持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入金额必须符合规定)。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金额(金额)的,应当委托认购人开户的各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工作人员将对所有送达的文件进行核对
(二)投资者通过电话或者其他自动委托方式委托时,应当按照投资者委托的要求办理委托手续。f 各证券交易网点。
(3)投资者的申购订单一旦被接受,将无法取消。
(四)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独立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为申购新股。
(5)投资者网上申购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七)投资者认购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络投资者认购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若网上申购有效股数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的,则无需进行抽奖。所有分配号码均为中奖号码,投资者按有效认购金额认购股票;
2.如果有效在线订阅总数为 如果金额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主机将每500股确定一个申购数量,并按顺序排列,然后抽签确定有效申购申购数量,每个中标申请号将认购500股。
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号码分配及抽奖
若望有效认购总额大于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的,将采用抽奖方式确定中奖号码进行分配。
1.申购分配确认
2021年6月2日(T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有效申购数据,每500股分配1个申购数量。所有有效订阅将按时间顺序连续分配编号l 不间断下单直至最后一次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输至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1年6月3日(T+1日),分配结果将向投资者公布。认购人应到原委托认购的交易网点确认认购号码。
2.公布中标率
2021年6月3日(T+1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公布中标率,网上发行中标率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告。
3.抽奖及中奖结果公布
2021年6月3日上午(T+1),在公证部门监督下,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持抽奖并确认中奖结果。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将于当日将抽签结果转发至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21年6月4日(T+2)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上抽奖”中奖结果将在《抽奖结果公告》中公布。
4.确认认购股份数量
申请人根据中奖号码确认认购股份数量。每个中奖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九)中奖投资者付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并中奖后,按照2021年6月4日公布的“网上抽奖”(T+ 2)《结果公告》履行付款义务。网络投资者进行支付时,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在达的最后T+2,中标投资者应保证其资金账户有足够资金认购新股。不足部分将被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络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3次中奖后未能全额缴纳的,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申报放弃申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 历日内(含次日)不得网上申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
(十)放弃申购如何处理股票
T+2结束时,中标投资者应保证其资金账户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新股申购,不足部分将被视为放弃申购。网络投资者因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申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托管人等)应认真核实,并于2021年6月7日(T+3)15:00前如实申报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截至T+3 16:00,结算参与人资金结算账户内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申购资金结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对该申购行为进行无效处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
(十一)发行地点
全国所有接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证券交易网点。
6.投资者放弃部分认购的处理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低于总股数的70%时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暂停发行新股,并披露暂停发行原因及后续安排等信息。
当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因线下和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款而构成本次发行供订阅。因缴款而未认购的股票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华创证券可能承担的最大承销责任为公开发行数量的30%,即1150.2万股。
网下及网上投资者未兑付金额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销比例详见《发行结果公告》。
7.暂停发行
由于以下原因,本次发行可能暂停:情况如下:
1.网下申购总额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2.若网上认购不足,线下追回不足认购后,线下投资者无法全额认购;
3.线下及网上投资者缴付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会后事项;
5、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业务实施细则》第五条的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中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异常情况的,可以责令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暂停或者终止发行,并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呃。
如出现上述情况,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暂停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项。若投资者已缴纳认购费,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为已缴纳认购费的投资者安排退款。本次发行暂停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注册有效期内,并符合发行人监管要求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择机重启发行。会后事宜。
8.剩余股份承销
网下及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少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销。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数量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发行股份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终止发行。网下或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不足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承担。承保。
剩余股份承销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1年6月8日(T+4)从剩余股份承销资金及募集资金中扣除承销资金。线下和网上发行。费用划转至发行人后,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承销的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指定的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证券账户”)作家)。
9.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线下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网上定价向投资者发行不收取佣金、印花税等费用。
10.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大连德迈斯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建平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经济开发区兴发路88号
联系人:证券营业部
电话:0411-62187998-2066
传真:0411-62187955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永泽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梅路1061号中投国际商务中心A座19楼
联系人:资本市场组
联系电话:0755-83707936 ,0755-83703402
传真:0755-21516715
是主体:大连德玛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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