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员工上班炒股(员工上班炒股怎么处理)
证监会近日公布了招商银行一名员工内幕交易案处罚结果。招商银行员工通过融资计划获得内幕信息,其父亲和熟人都参与其中,还涉及多名亲戚的账户。
24日晚,证监会官网连续发布三项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四人。四人均参与了同一支股票维纳斯的内幕交易。其中一位是招商银行南京分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另外三人是通过招商银行某支行员工获得信息,分别是该员工的父亲、熟人、熟人的朋友。获得内幕信息后,四人分别使用自己的账户或账户数亲戚朋友进行交易。分公司主管收入8万元,分公司职工父亲收入1万元。两人均被没收并罚款三倍;分行员工的两个熟人加起来数额巨大。损失400万,被证监会罚款180万。
招商银行分行高管操纵
我和弟弟从两个股票账户赚了8万元
事件起因是,上市公司Vignas拟收购原服装公司 对于香港公司Teenie Weenie品牌在内地的资产和业务,Vignas于2016年9月3日宣布收购。不过,有人已经开始利用“独家消息”在此之前赚取利润。
招商银行为Vignas提供融资解决方案。胡忠全时任信贷审批副总经理l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2016年7月29日,维纳斯竞标成功;同日,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召开维纳斯授信审批会。胡忠全出席会议并发表意见。也就是说,胡忠全最晚在这个时候就得知了内幕消息。
此后,胡忠全开始操纵两个证券账户交易维纳斯股票。 2016年8月18日,账户“胡忠全”买入“维纳斯”7400股,交易金额230140元; 8月25日,他买入“维纳斯”股票6400股,交易金额196306元。截至2017年8月24日,已全部出售,实际利润66678.77元。
胡忠全还使用了其弟胡某凯名下的证券账户。胡某凯称,其名下的证券账户自开立以来一直为胡忠全使用。交易决策由胡忠全及以下基金作出向胡忠全求助。 。 “胡某凯”普通证券账户8月5日至8月18日共买入维纳斯股票3.75万股,交易金额114.52.27万元;其于8月12日出售“维纳斯”股份17000股,交易金额512722元,剩余20500股转入“胡某凯”信用证券账户作为抵押。随后,“胡某凯”信用证券账户于8月18日买入维纳斯股票6.49万股(不含普通账户转入的2.05万股),交易金额为2.020699元。 12月22日,出售“维纳斯”股票10000股,交易金额351301元。 2017年1月5日,出售“维纳斯”股票5800股,交易金额189606万元。截至8月24日,已全部出售,实际盈利16301.38元。
最终,“胡忠全”和“胡某凯”两个证券账户居然做了p利润82980.15元。证监会调查显示,两个账户中交易“维纳斯”的资金主要来自历史沉淀资金和抛售其他股票的资金。
中国证监会决定没收胡忠全违法所得82980.15元,并处罚款248940.45元。
招商银行员工泄密
我父亲微利一万,两个熟人损失400万
另外三人被处罚经证监会通报,范同兴、于洪瑞、王风雷均与招商银行南京江宁分行员工范某有关联。范同兴是范某的父亲,于洪瑞是范某的生意上的熟人,王风雷是于洪瑞的多年好友。
2016年7月4日,招商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赵、范招商银行南京江宁分行与维纳斯召开融资方案讨论会。范此时已经知道了交易的内幕信息。此后,从2016年8月至2016年12月,他与父亲范同兴打了48通电话。这四个月,正是范同兴的股票账户交易维纳斯股票的时期。
“范同兴”信用证券账户于2016年8月24日买入“维纳斯”股票4,650股,交易金额146,249元,并于12月19日全部卖出,交易金额158,053.5元元。实际盈利11549.07元。最终,证监会决定没收范同兴违法所得11549.07元,并处罚款34647.21元。
范同兴小赚了一万多块钱,而于洪瑞和王风雷就没那么幸运了。一个损失了222.67万,另一个损失了177.76万,两人总共损失了4磨坊离子。
除范某外,他还认识招商银行南京江宁支行另一名员工赵某。通讯记录显示,于洪瑞2016年8月至12月期间与赵某共通电话116次,2016年8月至11月期间与范某共通电话20次。于洪瑞称,购买“维纳斯”后,他曾与赵某、范某通电话。关于股票“Vignas”。
证券账户“于洪睿”于2016年8月15日开始买入“维纳斯”,截至8月26日,累计买入46.63万股,交易金额14,481,055.56元。 2017年1月10日陆续出售,截至8月24日,实际盈利-2,226,749.16元。
由于于洪睿的推荐,王风雷还大量买入了“维纳斯”股票。于洪瑞还无息借给王风雷300万元。
王风雷控制“王某宏”、“陈某英”两个证券账户的使用。值得注意的是,“王某宏”和“陈某英”的两个证券账户在2016年1月之前均以短线交易为主。 2016年2月至2016年7月无交易记录,账户内无剩余优惠券或资金余额账户。在过去六个月没有交易后,我再次购买了大量的“Vignes”。 “王某红”于2016年8月12日至8月24日买入“维纳斯”股票127,983股,交易金额3,889,501.48元。复牌后全部卖出,实际盈利-1,017,676.77元。 “陈某英”于2016年8月15日开始买入“维纳斯”,截至8月23日,她累计买入93072股,交易金额为2858403.52元。复牌后全部卖出,实际盈利-759,916.71元。
自2016年8月30日起,维纳斯因重大资产重组开始了长达数月的停牌。当年12月19日,维纳斯恢复交易并触及涨停板,交易价格为33.99元/股。王风雷于复牌当日清仓,最终亏损1,777,593.48元。
中国证监会以内幕交易罪对洪锐处以60万元罚款,对推荐他人买卖相关证券处以60万元罚款,共计120万元。元罚款。王风雷因内幕交易被罚款60万元。
“于洪瑞”账户中交易“维纳斯”的资金来自于洪瑞汇出的1117.19万元和其妻子汇出的37万元;此后,又通过股票质押筹集资金300万元。 “王某宏”和“陈某英”两个账户的交易资金主要来自王某宏银行账户的理财资金和基金产品赎回资金。王风雷称,他在王某宏账户里存了400多万。元,200万元以上陈某英账户上的钱,全部属于王风雷本人。
最终,于洪睿损失223万,并被罚款120万,合计损失343万;王风雷损失178万,并被罚款60万,合计损失238万。花费数百万甚至数千万资金参与内幕交易,最终只能是亏损和处罚,实在是得不偿失。
发现内幕交易的关键:异常交易行为
在范同兴、于洪瑞、王风雷的辩护中,一个关键点是三人均坚称股票交易行为是“独立的投资行为”而不是依赖内幕消息。
范同兴曾辩称,他并不知道范某了解内幕消息,他买卖“维纳斯”完全是“基于自己对市场状况判断的独立投资行为”。范同兴与他之间的48通电话d 范某在接孙子、孙女放学过程中,正常父子通话。这不能用来认定他非法获取内幕信息。
证监会认为,范同兴在得知内幕信息后,抛售其他股票,买入“维纳斯”。他决策果断,在没有合理解释的情况下出现异常交易行为。范同兴与范某在内幕消息敏感期频繁通话的过程中程忠传递了内幕消息,而两人的身份、关系以及通话中是否讨论过其他事项等问题与这个案例。而且,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范同兴买卖“维纳斯”是其独立投资行为。
于洪瑞申辩称,其交易“维纳斯”是基于朋友的介绍和d通过关注相关网络信息,进而确定“维纳斯”可以购买,否认其交易。紊乱 etc。证监会认为,于洪睿与内部人赵某、范某联系密切,接触时间与交易时间重合;其通过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维纳斯”等方式筹集大量资金的行为,决策果断,交易行为明显异常,没有合理解释。
王风雷的律师辩称,王风雷听于洪睿的建议时,无从得知自己是内幕信息知情人或该信息属于内幕信息,且其在“维纳斯”的交易” 行为不应被视为内幕交易。证监会提出,王风雷从于洪瑞处获取信息,并听从于洪瑞的建议,指使其妹妹王某宏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交易“维纳斯”,王某宏借钱20万元购买。 “维纳斯”; “王某红”、“陈某英”的证券账户通过赎回基金和理财产品的方式大量购买了“维纳斯”。王风雷利用他人证券账户交易“维纳斯”,大量买入,决策果断,隐蔽性强。他的交易行为明显不正常,而且没有合理的解释。
证监会通过证券账户交易终端硬件信息、证券账户信息、银行账户信息、查询记录、通讯记录、交易所相关数据信息等多种调查手段,最终认定内幕交易。 ..
8月17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处罚的7起内幕交易案件中,有6起涉及并购、收购上市公司重组及重组。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领域已成为违法内幕交易的多发高风险领域,证监会将持续严厉打击该领域的非法活动。
常德鹏强调,资本市场是信息市场。克服内外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缺陷,保障投资者公平获取上市公司经营信息,是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和资本市场健康的关键。事态发展的含义是,一些上市公司内部人士及其利益相关者利用信息优势进行内幕交易,企图牟取非法利益,严重扰乱上市公司发展。损害资本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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