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1-142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醒:

● 2021年11月30日,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友钴业”)与北京当胜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胜科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该协议对镍钴金属资源及前驱体供应进行了规定。华友钴业将为党盛科技提供相关有竞争力的金属原材料定价方式和前驱体加工费的条件下,党盛科技拟向党盛科技采购30万吨-35万吨三元前驱体。2022年至2025年期间,计划采购数量不构成一方向另一方采购和供应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具体货物采购以单独协商或签订的月度购销订单为准,具体价格按照协议约定的计价方式执行。

● 对公司当前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业务及经营独立性产生影响。

● 特别风险提示:

1.该协议是双方合作的框架协议和指导性基础文件。它并不构成一方向另一方购买或供应商品或服务的义务。承诺,具体货物采购以单独协商或签订月度采购为准和销售订单。

2.协议中约定的供需数量是双方根据当前市场情况做出的合理预测。如果未来行业政策和市场供需状况发生变化,可能会进行调整。具体订购数量和价格以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准。以订单/合同或相关书面文件为准。

3.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出现宏观经济波动、政策变化、终端需求调整等不可预测或不可抗力因素,协议可能无法按期或完全履行。

4.本协议主要产品三元前驱体的价格根据镍、钴、锰的市场价格和加工费确定。如果未来镍、钴、锰价格大幅波动,实施后的盈利能力将受到影响。该协议的内容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5.本协议不构成业绩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1年11月30日,公司与当胜科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签订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党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774479A

4.法定代表人:陈彦斌

5.成立日期:1998年6月3日

6.注册资本:45362.05.38万元

7.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十八区21号

8。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金属材料、电子粉体材料、金属新材料、非金属材料等新材料;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电子粉体材料及新型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等新材料、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研究、开发、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服务;租赁及模切机械设备;组装计算机软件、硬件和自动化产品机器;货物进出口(涉及配额许可证、国营贸易、特殊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9.关联关系说明:当胜科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9月30日,当生科技总资产82.8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企业44.63亿元。 2021年1月至9月,合计实现营业收入51.7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7亿元。 (未经审计)。

(二)协议签署后已履行的审查决策程序

本协议是双方合作的框架协议和指导性基础文件。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

二.协议主要内容

1.缔约方

甲方:北京党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华友钴业有限公司

2.合作内容

(一)资源开发战略合作

双方同意开展上游矿产资源合作,将开展深度合作,共同开展综合开发和高利用镍、钴、锰、锂等优质矿产资源,共同赢得资源竞争优势。

(二)三元前驱体采购及合作

2022年至2025年期间,甲方将根据现状及乙方采购计划向乙方采购三元前驱体。未来需求评估。乙方将根据甲方采购计划匹配自有镍、钴等资源金属,并承诺为镍、钴金属原材料提供有竞争力的定价方式。在乙方提供有竞争力的金属原材料及前驱体加工费定价方式的条件下,甲方拟向乙方采购三元前驱体30万吨-35万吨。

同等条件下(指相同采购量、运输距离、付款条件、产品类型、质量要求等),乙方优先保证三元稳定供应经甲方认可的前驱体,确保提供最具市场竞争优势的产品;在技​​术标准获批的情况下,甲方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价采购乙方的三元前驱体原料。

(三)回收

双方同意在电池材料回收方面密切合作,共同打造锂电池材料循环经济体系。详情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3.协议签署时间

2021年11月30日

4.协议生效及履行日期

本战略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合作期满后,双方可以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延长合作期限。

5.违约责任

f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均应被视为违约。一方违反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违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承担本协议规定的赔偿责任。

6.其他协议

(一)本协议内容作为双方战略合作的基本依据,并不构成一方向另一方购买和供应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具体商品采购以单独协商或签署的月度购销订单为准;

(2)如发生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移交给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纠纷和诉讼期间如有争议和诉讼,本协议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双方发生的所有诉讼相关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3)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于乙方的子公司,包括华友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于甲方的子公司,包括江苏当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当胜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等。

3 。外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十四五”期间发展战略规划将锂电池新能源材料产业作为重点发展的核心业务,坚持“向上掌控资源、向下拓展市场、提升能力”的转型升级路径。战略合作签约与当胜科技的签约,将有助于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打造最具竞争力的三元正极材料产业链。本次协议有利于提高公司主要产品三元前驱体的市场份额,不会对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业务及运营独立性产生任何影响。

四.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1.该协议是双方合作的框架协议和指导性基础文件。不构成一方向另一方购买或供应商品或服务。服务承诺,具体商品采购以单独协商或签订月度购销订单为准。

2.协议中约定的供需数量是双方根据当前市场情况做出的合理预测。如果未来行业政策和市场供需状况发生变化,可能会做出调整。具体订购数量及价格以双方签订的购销协议为准。以订单/合同或相关书面文件为准。

3.协议执行期间,如发生宏观经济波动、政策变化、终端需求调整等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协议可能无法如期或完全履行。

4.本协议主要产品三元前驱体的价格根据镍、钴、锰的市场价格和加工费确定。如果未来镍、钴、锰价格大幅波动,协议实施后的盈利能力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5.本协议不构成业绩承诺。投资者是建议注意投资风险。

这是一个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