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名小学教师因做微商被纪委调​​查。兼职教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近日,教育圈被纪委立案调查事件震惊。老师。原来,浙江省乐清市虹桥第二小学教师王某(党员)在网络交易平台从事微商活动,通过推荐产品赚取佣金。近年来,王老师一直在网上从事一款名为“教授”的减肥产品的网络营销活动,其行为也是被家长向当地纪委举报的。

因非法从事

家长担心孩子跟老师的学习会受到影响,因为他们发现王老师在工作期间我也在微信朋友圈上宣传减肥产品。

关于上班时间做生意,王老师怎么说?

“原来我只是想和大家分享一些好东西,同时赚点零花钱。没想到会给学生和家长带来这么大的麻烦,也影响了老师的声誉。确实不应该。今后我一定会改正错误,专注于教学工作。”王说。

有人说,现代社会,谁没有副业呢? ?教师也是普通人,教师既要养家糊口,又要兼职,有什么问题吗?有必要上网吗?跟大家说说教师的三大副业:哪些兼职副业是明确禁止的?我想不言而喻大家都知道:付费补课、违规推销教材、向培训机构介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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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从事微型企业,有的教育行政部门有明确禁止,有的地区则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公务员法》,公职人员不得从事商业活动。所谓生意,就是销售产品,从差价中赚取佣金的盈利模式。

第二类:没有规定、不允许的教师兼职活动

课余时间还有大量没有明确规定的教师兼职项目,例如:搬砖闲暇时种地、种地、网上预约汽车、炒股、投资、送外卖、我当导游、发传单、在家庭经营的工厂、商店、农舍里帮忙……类似的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兼职工作,在法律法规和师德上并没有明确禁止。老师们都很投入。

但是,有一点是一定不能影响教育教学。比如有的老师熬夜开网约车,白天在学校工作的时候睡觉,肯定不行。此外,虽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教师不能从事这些工作,但有时学校管理人员会以不符合教师身份为由,建议教师放弃此类兼职工作。

类别 3:提倡教师兼职行为

什么?居然还有兼职升职?当然,你是否注意到,在介绍某位名师时,有这样的说法: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教育教学论文,承担过很多教学培训任务,撰写过很多教育专着。

这些成就不仅代表了一个教育者的水平,大多数还可以获得一定的报酬(或版税或版税)。更重要的是,这些辅助材料还可以帮助教师评价职称和优秀程度。

是鼓励教师从事自媒体创作教育文章的兼职活动吗?

自媒体是一个新事物。目前,教育行政部门尚未认定在自媒体上发表教育类文章属于出版范围。然而,其本质类似于在教育杂志上发表文章。在自媒体,收到的稿费与出版社收到的稿费类似,都属于劳动收入。

当然,如果在学校从事教育自媒体创作的教育工作者,他们首先要保质保量地完成学业,胜任自己的工作职责。在业余时间写教育文章不仅可以增加收入,还有助于提高工作能力。可谓一石二鸟。

注意:从事自媒体创作的教师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推荐自己的账号。一定要靠自己的能力,内容为王,这样就不会有问题!

结论:

“天道酬勤”。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守法律和师德底线。只要老师不利用职务之便从所教学生身上捞钱,如果你的父母、同事、领导认可你的工作,你对得起自己的工作,从事一些升职的副业和一些没有明确规定的兼职也没有什么问题。您对兼职教师有何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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