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近日发布今年“1号处罚令”。华鑫证券营业部员工卢某阳控制他人账户交易共计20只股票,交易金额合计超过4000万元,最终被处以“不予处罚并处罚金”的处罚。没有惩罚”。

值得注意的是,受处罚的卢某阳今年只有28岁。 1992年出生,2017年加入公司后一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就开始非法炒股。

1992年出生券商员工

非法炒股利用他人账户进行交易

山东证监局公布的今年第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鲁牟阳,谁涉案人员系1992年10月出生的“90后”,自2017年7月17日起在烟台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曾在迎春街证券营业部工作,并取得营业执照。同年8月14日取得证券从业资格。

山东证监局发现,卢某阳一直控制着一个名为“刘某林”的账户的使用,该账户资金的主要来源和去向均为卢某阳。该账户于2015年11月开立,开立营业部为卢某阳所在的烟台迎春街证券营业部。

经查,卢某阳于2017年8月14日成为某证券公司员工时,利用“刘某林”账户持有“双杰电气”103960股,未按照规定转让。与法律。

也就是说,入职前就开始炒股的卢某阳,并没有进入证券公司营业部并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后,不得停止炒股。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其非法持有股票时未满25周岁。

卢某阳不仅非法持有股票,还多次非法买卖股票,交易金额超过4000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8月14日至2018年7月25日期间,卢某阳使用“刘某林”账户进行证券交易。期间,他共交易股票20只,买入金额2018.65万元,卖出金额2274.66万元,买卖股票总成交金额4293.31万元,盈利总额33.43万元。

山东证监局根据相关劳动合同、证券业执业证书、工资等证据认定鲁某阳存在违规行为。社保缴费记录、相关账户交易数据、银行账户资金流向、当事人查询记录等。持有、买卖股票的事实。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卢某阳没有陈述、申辩,也没有请求听证。

山东证监局认定,鲁某阳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行为。禁止从事股票交易的人员持有、买卖股票。

根据卢某阳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山东证监局责令卢某阳改正,没收卢某阳违法所得334,290.12元,并处以罚款334290.12元,这也意味着卢某阳“一事无成”。

这是麦芽汁h提到,虽然监管部门的罚款是按照2005年《证券法》的规定进行处罚,但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证券法》仍然明确规定,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证券没收股票的违法所得,并处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此外,“其他股权性质的证券”也被新列入证券从业人员禁止买卖的名单。

“双杰电气”于2017年8月刚刚完成配股并复牌

经整理公开资料发现,上述案件中,卢某阳获得该证券时资质方面,他非法持有的“双杰电气”刚刚完成配股并复牌。

公告信息显示,2017年7月11日,双捷电气发布公告公告称,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原股东配售新股。同年7月31日,双杰电气发布公告称,配股认购工作已完成。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配股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8月1日开市复牌。 8月8日,双捷电气公告称,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配售的共计42,157,957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8月9日上市。

卢某阳开始非法持有“双捷电气”当天,即2017年8月14日,双捷电气股份收盘价为21.49元/股,以持有103,960股为基础,这意味着“刘某林”账户卢某阳实际控制人当日资产超过200万元。

不过,卢某阳持有的股票业绩却不太理想。同年9月21日,双捷电气盘中股价达到23.66元/股。此后,股价持续下跌。 2018年7月6日,股价一度跌至8.06元/股。 2018年7月25日收盘价为9.44元/股。

华鑫证券泉州第一营业部年初也被处罚

事实上,华鑫证券泉州第一营业部也收到了“罚款”今年年初。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2020年3月公布的《福州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福银处罚字[2020]6号)显示,华鑫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泉州宝洲路证券营业部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24.5万元。

时任华鑫证券泉州宝州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庄某黄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5000元。

天眼查显示,华鑫证券唯一股东为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股票在上海华鑫证券上市交易。 1992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华鑫股份”,股票代码600621.SH。

本文来自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