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中证2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基金提示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12 月8日,民生加银基金就民生加银中证200指数增强型发起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况发布提示性公告。根据相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如果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则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清算。 《基金合同》规定,基金合同期限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长。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12月2020年12月16日起,基金合同三年期满日为2023年12月16日。截至2023年12月16日,基金遇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即: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该基金自2023年12月8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让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该基金向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和赎回业务照常办理。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船尾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请投资者注意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做出适当的投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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