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炒股算犯法(炒股怎样才算悟道了)
什么是合法的“市值管理”?
上市公司发布正股价算不算?遇到负面信息还算进行危机公关吗?大股东与外部机构联手推高股价算不算?市值管理和股价管理有什么区别? ……
对于什么是“市值管理”,业界一直存在争议。 “市值管理”边界不明确,意味着“伪市值管理”边界不明确。不少上市公司和机构的行为陷入“灰色地带”,令投资者难以辨识。
今年5月“叶飞爆料”引发的打击“伪市值管理”专项行动中,关于市值管理边界的争论达到了高潮。
当时有法律专家指出,但从现实角度来看,区分市值管理和市场操纵的现实意义并不像想象的那么重要,因为大多数“伪市值管理”并不处于法律认知的模糊性之中。 ,但它是“一看就是假的”,不需要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来辨别。 “不过,从法律角度区分两者是非常有必要的。特别是在运用再融资、分拆、参股等资本运作工具时,如何避免触碰操纵市场的‘高压线’”国浩律师事务所(上海)高级顾问黄江东表示:“回购仍有待观察。未来将出台进一步明确的监管政策来规范和引导。”
9月24日,上述问题得到解答。证监会在通报叶飞系列案件调查进展时表示,基本情况市值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同时,证监会提出了“三条红线”和“三项原则”,这六项内容得到了监管层的认可。市场价值管理划定了更加清晰的界限。
“三条红线”:一是严禁操纵上市公司信息、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信息披露、虚假信息披露、欺骗投资者;二是严禁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股价。谋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三公”秩序;三是严禁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原则”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即主体资格、主体真实姓名等。账户,并充分披露。
首先,主体要合格,即市值管理的主体必须是上市公司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合格主体。除法律法规明确授权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市值管理。
其次,账户必须实名。用于直接证券交易的账户必须是上市公司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单位的实名账户。
第三,充分公开。信息披露必须按照现行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信息不得被操纵,不得存在抽屉协议。
上述要求从实用性上来说仍然值得讨论,但对于厘清边界仍然具有重要意义。市场价值管理。
上市公司热衷于市值管理有着深厚的背景。在资本市场上,“英雄是看市值,不是看利润”。在《英雄论》的氛围下,市值被认为是衡量企业价值的最佳标尺。不仅能反映公司当前的经营业绩,还能反映公司未来的成长潜力。
黄江东认为,综上所述,市值管理首先可以满足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赋能公司业务目标从利润最大化转变为企业价值最大化;其次,可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市值直接反映了上市公司吸纳社会资本的能力。 ,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公司的融资规模和融资成本;三是可以扩大上市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市场越大t值越大,收购和产业整合能力越强,越容易抢占市场制高点。
然而,早在2015年,就出现了以企业名义操纵市场的现象。市值管理受到监管层高度重视。
当时在保险机构培训会上有消息称,监管层正在酝酿发布市值管理指导意见的消息,但目前尚未出台意见此后每年监管部门都强调要规范市值管理。
2016年,证监会在年初就监管工作会议提出,“上市公司必须以公司价值持续增长为基础进行市值管理,坚决不搞虚假市值管理、真实欺诈操纵。”
2017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再次强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是公司治理的主导力量,要自觉依法合规经营,着力做强做大实体主业,坚决放弃认清‘上市赚钱’的误区,远离‘伪市值管理’的违法行为,切勿心存侥幸。”
2018年,证监会证监会查处叠彩资产谢凤华、阙文斌串谋操纵恒康医疗股票案,随后向市场强调,严肃查处此案,是为了上市再次。实际控制人与市场机构划出了醒目的“红线”,警示各方远离“伪市值管理”。
2019年,证监会查处金利华电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赵健与公司原财务总监楼金平、顶级中介朱攀峰合谋操纵市场,并再次向市场强调,操纵市场以“市值管理”为名炒作股票,严重违反证券法规。市场机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应远离“伪市值管理”。
“叶飞爆料”系列案件再次催生了厘清公司价值界限的紧迫性。市值管理推向巅峰。
9月24日,证监会公布“三条红线+三项原则”,正式划定“市值管理”界限。
证监会还表示将进一步构建全方位监管高效查处、多部门协作、立体问责的综合执法体系,严厉打击以市值管理为名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方面,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账户联动、异常交易等情况,严厉打击。严厉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加强执行衔接,强化执法威慑。另一方面,完善相关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提高市场透明度和有效性,积极营造有利于上市公司长期价值提升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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