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日报网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孙静

7月8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为鼓励和吸引跨国企业在河南设立地区总部和总部型机构,将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我省确定了第一批6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总部型机构,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的财政奖励。

首批认定企业为河南双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阿维亚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科美龙精密铜板带(河南)有限公司。 、河南新联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天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被认定为跨国公司河南省地区总部;中西区B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牧场被认定为河南省跨国公司总部型机构。

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称为跨国公司的地区总部和总部型组织?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地区总部是指跨国公司在河南设立的、履行跨省管理和服务职能的总部型外商投资企业。总部型机构是指虽然不符合地区总部标准,但实际履行地区总部相关职能的外资企业。以本次认定为总部机构的华润电力中西部分公司为例。其公司总部位于郑州,负责投资、开发河南、陕西、青海、甘肃等省跨地区能源项目的运营管理,管理资产超4000亿元。

“近年来,各地纷纷出台优惠政策,吸引跨国公司在本地区设立地区总部。主要目的是通过总部经济的强大带动作用,吸引外资、人才、技术大规模流入。

此次被认定为区域总部的科美隆公司就是生动的证明。作为一家技术附加值极高的高端制造企业,科美隆选择将总部设立在河南、上海、重庆之间的我省新乡市,不仅一举引进了2.8亿美元的投资,而且由于引进了德国先进的生产技术,进一步延伸了我围绕铜深加工产业链、完善价值链,已成为地方政府投资的招牌。

郑光建,博士。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认为,总部经济机构认定是我省加快机构开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和重要抓手。新时代。这也是现阶段“万人帮万企”的生动实践。 “在加快现代化河南建设进程中,培育引进一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总部型机构,有利于我省提高市场主体整体素质,增强经济集聚和辐射功能,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对外开放,更容易融入新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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