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澎湃新闻

迷路女子用别人身份证租房,没想到原房主是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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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上海旭辉了解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失去立足之地的女子迪某利用逃亡者身份证预订酒店房间,以嫖娼为目的。不料,他被公安机关检查,当场抓获。近日,法院对狄某盗窃身份证件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拘役两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徐汇区法院称,狄某三十岁出头,从外地来到上海。主要从事陪护服务,无固定工作。

2018年8月的一个晚上,迪遇见孙某等三人在吃烧烤从酒吧下班后。期间,孙某提出收费开房的要求,狄某同意了。次日凌晨,狄某持刘某的居民身份证入住该市徐汇区漕宝路某宾馆房间,欲与孙某发生性关系。

让狄没有想到的是,刘竟然是逃犯。警方发现刘某入住信息后,立即前来查看,并当场将狄某、孙某抓获。

迪使用这张“骗人”身份证已经一年了。

2017年,为了更方便找工作,她花300多元从老乡那里买了小刘某某的身份证。 2017年至2018年间,狄某在本市多次使用刘某的身份证。 2018年4月,这名“刘某某”伙同他人搭建虚假股票投资平台,诈骗受害人数千万元。他因涉嫌诈骗被网上追逃。不知情的迪最终因使用其他人的身份信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狄某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从事按照国家规定必须出示身份证件的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盗窃身份罪,应予处罚。 ,并作出上述判断。

法官提醒,酒店、银行等行业应加强证人信息比对,防止不法分子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