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顺通水泥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报批

公示意见

按照有关审批程序的规定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经审查,我局拟于近期批准《凤凰县顺通水泥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有关环境影响信息予以公示。项目影响评价为期5个工作日。如果您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来函或来电表达您的意见。

联系地址:湖南省凤凰县新天龙,邮政编码:416200

联系电话:0743-3506055

听证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许可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就下列批准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申请举行听证。

项目名称

凤凰县顺通水泥制品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湘西州凤凰县周子坪镇新民村

建设单位

凤凰县顺通水泥制品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项目情况

①项目名称:凤凰县顺通水泥制品厂建设项目;

②建设单位:凤凰县顺通水泥制品厂;< /p>

③建设性质:新建;

④建设地点:凤凰县朱子坪镇新民村;项目中心三坐标:经度109.666525 纬度28.184494;

⑤总投资: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止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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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环境影响:为减少施工及生产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沉淀池和导流沟。施工及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无外部放电。施工期间生活污水将收集至现场设置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灌溉厂区及周边绿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本项目施工过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和汽车尾气。通过严格的施工、洒水、车辆清洗等措施控制后,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大大降低;汽车尾气分散、流动,污染物排放量不大,呈现间歇性特征,因此影响是短期的、局部的。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各种施工机械和物流运输车辆。通过采取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隔音减振、选择合理运输路线等噪声防治措施,施工离子噪声可以降低。一定的控制。毕竟,施工期间的影响是暂时的。一旦施工完成,施工噪声的影响也将消失。施工期噪声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临时堆放在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可回收部分定期出售处置,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统一运至采空区。区;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因此,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所有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不影响周围环境。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A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水泥罐加料时产生的粉尘,收集至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配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喷淋装置进行水抑尘处理;本项目原料场采用三墙一顶的防尘措施,并定期采用洒水装置对原料场进行洒水。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应硬化地面,并定期使用洒水车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应严密覆盖和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搅拌机搅拌冲洗废水和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均经沉淀池处理回用在混合过程中;混合过程中加入水,与物料一起搅拌均匀后,进入下一道工序;原料堆上的养护水和洒尘水均因蒸发而损失。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当地居民定期清理,用于周边农林灌溉。不排放,不会影响周围地表水环境。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为设备噪声,主要来自配料机、搅拌机、成型机、风机等,噪声级为70~ 90分贝(A)。厂区采取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合理布局、适当绿化等降噪措施后,项目边界周围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淀物以及合格的废砖和沉降的粉尘收集起来回用于生产。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妥善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总体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总体布局基本合理。只要项目认真执行国家现行规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就必须严格执行。落实有效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稳定高效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确保项目不干扰各项环保目标。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二.建议与要求

1.严格落实环保措施,确保环保资金投入,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企业要严格管理,建立规范的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员工教育普及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

【来源:凤凰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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