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以合法方式为你赚钱,

拉你进微信群,

< p>随着团伙人数的增加,团伙逐渐转变为违法犯罪组织。

……

近日,双桥法院宣判了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件。 29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罚金。

2020年8月,杨某与巴某合谋共同出资设立文化传媒公司。两人以公司为合法掩护,建立了两个窝点,并从58同城网站招募了27名人员。从事“扇粉”吸引流量的违法犯罪活动。

杨某首先在网上获取了“甲方”的通话技巧、客户电话号码和微信群码,并将其交给了巴某。招募的接线员使用虚拟电话卡,按照通话技巧提示进行操作打算做证券公司。该公司客服人员拨打客户电话,以炒黄金、炒股票等虚假信息引诱其进入微信群。

当微信群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后,杨某将微信群出售给“甲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甲方”按照带团人数付费。报酬。

2020年8月至10月期间,两个基地拨打电话超过30万个,加入群组6000多个,涉嫌非法所得30万元。

双桥法院最终认为,杨某、巴某等29名被告人利用信息网络发布违法犯罪信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杨某、巴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d 分别为5万元、2万元。石某等27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