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暴风集团冯鑫被罚款并终身禁入!证监会发现两项违法事实,不接受从轻处罚请求)
时任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暴风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冯鑫被中国证监会终身市场禁入。
证监会最新发布的市场禁入决定显示,暴风集团未按要求披露商誉减值测试假设,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虚增利润和资产,未披露“回购协议”及其进展情况。冯鑫时任暴风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其为商誉减值工作的最终决策人。对暴风集团2018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具有最终批准权和决策权并领导了 MPS 项目的决策。其系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
证监会认为,冯鑫构成“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决定对冯鑫终身禁入市场。今后,冯鑫除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不得在其他机构任职。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证监会认定两项违法事实
证监会认为,暴风集团未按要求披露商誉减值测试假设,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虚增利润。和资产。
回到三年前,证监会认为2018年年报中暴风集团收购暴风智能形成的商誉并未充分考虑暴风智能因财务紧张而面临的减值和商业停滞。不存在商誉减值迹象,构成虚假记录。预计应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导致暴风集团少计资产减值损失12,754.71万元,虚增利润12,754.71万元。暴风集团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2018年年报,并于5月21日更新。2018年年报中,商誉减值测试的预期数据并未按照预期进行。被认为是持续经营,但却是对吉利科技投资暴风智能的投资价值预测,且付款已到位。暴风集团未按照规定披露此项重大假设信息,存在重大遗漏。冯鑫时任暴风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其为商誉减值工作的最终决策人。其对暴风集团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拥有最终批准权和决策权。其系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
同时,暴风集团尚未披露《回购协议》及其进展情况。 2016年3月,暴风集团及其关联方、光大资本及其关联方拟以发起设立实业公司的方式收购MP&Silva Holding S.A.(MPS)65%股权(以下简称MPS项目)。l 并购基金。上海金鑫最终筹集人民币52.03亿元,以上海金鑫为主要投资主体,于2016年5月23日完成对MPS 65%股权的收购,收购成本折合人民币480,771.02万元。 2016年3月2日,暴风集团与光大金汇签署了《北京暴风科技有限公司与锋鑫、光大金汇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关于收购MP&Silva Holding股权的回购协议》 SA” (以下简称《回购协议》),约定暴风集团将在初次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收购上海金鑫持有的MPS 65%股权,并承担不可撤销的回购义务。由于未能在18个月内完成最终交易,公司还要对MPS收购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随着18个月期限届满,光大金汇及S上海金鑫联合向暴风集团、风鑫出具了《履约提示函》,建议按人民币收购成本加40%收购溢价计算履约金额为869,075.94万元。
在不考虑回购溢价的情况下,《回购协议》约定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2.03%,符合披露标准。但2016年至2018年,暴风集团未披露《回购协议》及约定履约期限届满情况,以及相关方催促暴风集团履行合同义务,未履行法定的中期报告和定期报告义务。冯新石为暴风集团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他领导 MPS 项目的决策。代表暴风集团签署《回购协议》,为直接负责的负责人le 对于上述行为。
证监会认为,暴风集团及相关人员构成“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内容”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描述的行为。
冯鑫请求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证监会表示不予受理
根据证监会结论,冯鑫及其代理人提议:
首先,《事先通知》对吉利终止收购暴风智能的时间认定存在错误。暴风集团2019年5月后对暴风智能商誉减值是因为吉利仅在5月份终止了对暴风智能的投资。而且,暴风智能的经营状况已经发生重大变化,认定暴风集团2018年年报构成虚假记载、虚增利润和资产;
其次,没有证据证明暴风集团对商誉减值测试负有责任。最终决策者无法认定冯鑫为相关行为的直接负责人;
三、《回购协议》约定的交易金额尚未实际确定,且确定“事先通知”有误;
p>
四、暴风集团已披露合作框架协议等事项,其主要内容与回购协议主要内容不存在不一致,并已履行相关重大事项的披露义务;
五、《回购协议》已被高院判决认定无效,无需披露。此外,作为法人,暴风集团并不知晓《回购协议》的存在,也无披露依据。
综上,冯鑫请求不予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经审查,证监会认为:
一、根据调查阶段取得的证据,2019年3月8日,吉利科技当面沟通称:与暴风集团交涉,提出正式终止该项目,且无证据证明3月18日后双方仍有沟通。庭审时,当事人康前还提供了微信聊天内容“快速工作组”的成员。集团记录显示,2019年4月和5月,双方仍在讨论债务减免或债务接受等核心问题。据此,双方对相关事实的认定进行了调整。但一方面,目前还没有证据表明ve表示,在此期间,双方的合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另一方面,商誉减值测试预期数据中的主要假设和未披露的重大遗漏仍然成立。因此,这一事实不能影响暴风集团信息披露违法的认定;
其次,冯鑫作为暴风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信息披露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基于其身份负有责任,且对公司所有重大事项实际拥有最终决策权,属于“关键少数”,应认定为对相关事项直接负责的负责人;
三、交易金额按照上海金鑫收购MPS 65%股权的交易对价计算为回购溢价扣除回购溢价后的金额
四、《合作框架协议》与《回购协议》属于不同事项,披露《合作框架协议》并不免除您的义务披露《回购协议》的义务;
五、《回购协议》签订时符合合同形式要求,且作为重大合同,属于按照《回购协议》规定应当披露的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效力存在不确定性和争议性的信息本身可能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与该重大事项相关的重要信息应当一并披露。 《回购协议》被法院认定无效后,该事件作为重大事件的后续进展也应予以披露。
综上,证监会不采纳冯鑫的申辩意见昂斯。
证监会认定,暴风集团信息披露违法涉案金额极其巨大。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冯鑫违法行为严重,决定终身禁止冯鑫进入市场。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不得在其他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职务。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锋鑫被限制高消费
从创业板“妖股”到终止上市,暴风集团的发展轨迹令人失望。与此同时,时任董事长冯鑫也因涉嫌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罪被捕。
公开资料显示,暴风集团成立于2007年1月。2015年3月,暴风集团在创业板上市,受到热烈追捧。连续41个交易日实现37个涨停板、28个个位数涨停板。股价从发行价7.14元最高达到327元。总市值突破400亿,市盈率突破1000倍,成为市场上著名的“妖股”。
此后,暴风集团斥巨资投资暴风TV、暴风魔镜(VR)等项目,以及收购海外体育传媒公司MPS,但很快就接连遭遇巨额亏损。 2019年9月,暴风集团创始人冯鑫因涉嫌受贿罪被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人员。 2020年10月2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暴丰股份终止上市。近日,暴风集团有限公司新增限制消费令,对暴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冯鑫进行限制消费。截至目前,暴风集团有限公司掌握多份限制消费令及失信被执行人信息。